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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规定如何进一步细化了?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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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规定如何进一步细化了?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求,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同时还明确了施工过程防范措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此外,《办法》也对监理单位提出了要求,《办法》明确,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监理细则,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进一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有效提升交通工程安全管理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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